端州:整治打击“炸街党”“改装车”
随着机动车社会到来,
驾驶者的平均年龄越来越轻,
加上一些影视作品的影响,
从最初的摩托车飙车
到现在的改装摩托车和电动车,
“飙车”在一些年轻人眼中
成了时尚、刺激的代名词,
但同时也给社会的交通秩序
带来了不良后果,
严重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。
为有效减少非法改装、无牌无证摩托车“飙车”和噪音扰民,给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。
10月28日晚,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采取行动,针对城区非法改装、无牌无证摩托车违法上路开展集中整治行动。
当晚,端州区副区长、公安局长李少锋深入一线靠前指挥,交警、巡警、治安、便衣、禁毒等警种在城区宋城路、端州路、牌坊东门广场等路段统一开展行动,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违法上路、无牌无证驾驶、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行动期间
各小组密切配合,协同作战,当晚共查扣各类违法车辆38辆(其中汽车3辆、摩托车35辆),查处涉嫌酒后驾驶1宗1人。
通过开展此次整治行动,有力震慑和遏制了非法改装、无牌无证摩托车、非法飙车等违法行为,净化了道路交通。
民警蜀黍提醒广大车主,改装车上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。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:
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特征;
改变机动车型号、发动机号、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;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
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:
(五)改变车身颜色、更换发动机、车身或者车架,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;
第五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,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,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相关规定,制造噪声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
八、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:“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
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
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
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
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别为了炫酷忽视安全
处罚:非法改装要罚款+恢复原状。
改装车炫酷刺激,
不过扰民又危险,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
就算再拉风
也不能做这件事啦!
最后,小编再给大家一个表格,大家可以根据表格内容,针对自己车辆改装情况自行查看,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哦!
来源:综合平安端州、肇庆交警发布、广州增城公安、网络等
通讯员:李震声 王其华
编辑:林大凡
编审:端州区新闻中心